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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案例

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如何进行摊销2012-06-08 来源: 作者: 参与讨论:会计论坛

时间:1/30/2013 3:05:15 PM 点击数:871次

 

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如何进行摊销2012-06-08 来源: 作者: 参与讨论:会计论坛

 

  【问题】

  我公司购入一幢厂作商业开发,由于厂房属于工业用地,我公司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请问,土地出让金应如何进行摊销?

  【解答】

  上述公司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应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作为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因此,土地出让金应作为无形资产,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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