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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

带息承兑汇票的利息收入要缴纳增值税吗?

时间:7/20/2019 9:29:29 AM 点击数:476次


当收到购货方的承兑汇票后,销货方凭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并根据银行收取的贴息向购货方收取同等金额的利息补偿收入。此收入属“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销售货物收取的承兑汇票贴息收入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投资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对于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于企业,要看投资利息收入的类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

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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