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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企业收到捐赠应计入什么科目?

时间:7/16/2019 9:33:53 AM 点击数:346次


旧会计准则记入“资本公积”,新会计准则记入“营业外收入”。  (一)要交所得税。  (二)旧会计准则账务处理  1、接受现金捐赠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2、企业接受原材料、包装物等捐赠  借:原材料(或包装物等)  贷:递延税款(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与现行税率的乘积)  贷:资本公积(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税法规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无需交所得税,但前提条件是接受捐赠的资产不能进入成本费用,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消耗原材料等应该进入成本或费用,这样导致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增加一部分。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会计利润就必须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将不允许扣除项目调整出去,企业应该在接受捐赠时就将此部分计算出来需纳税调整的金额,需调整金额与税率的乘积即为“递延税款”科目应反映的金额,以备将来交纳时冲销。

3、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捐赠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  贷:递延税款  贷:资本公积  贷: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二)新会计准则账务处理  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将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的含税价值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应交所得税金额转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即:  借:固定资产等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营业外收入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帐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字串7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企业接受现金捐赠的收入计入哪个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借:营业外收入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这就从财务角度遏止了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操纵。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六条的规定,会计分录要看具体的行为实质。一般情况是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则,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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