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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企业收到短期贷款的账务处理

时间:7/16/2019 9:33:20 AM 点击数:366次


企业向银行贷款,根据借款年限的长短来判断是短期借款还是短期借款.三年以内的都可以划分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计入短期借款.

收到贷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每月还款和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短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公司收到某人的借款该怎样做会计分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据此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应参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标准来进行税前扣除。应付利息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在利息应发生的当期计入负债的,实际并不一定当期支付了,例如公司发行债券,规定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但每年会计要计提应付利息财务费用是实际发生了的支出,计入费用类科目,如还银行贷款的利息费用,银行是从你账户上按月扣除的,你收到凭证后就要走财务费用科目。如果你们按月支付利息,你这样处理是没问题的;也可以计入应付利息,年末一次转入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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