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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有何税收规定

时间:5/20/2019 7:57:25 AM 点击数:342次


我公司属于债转股企业,请问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就增值税问题有何税收政策规定?谢谢!

答:就你公司所涉及的实物资产的增值税问题,国税总局的相关规定如下:

1.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征增值税不得开专用发票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政策依据:

2.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

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7.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规定,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鉴于部分地区农村电网维护费改由其他单位收取后,只是收费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收取方法、对象以及使用用途均未发生变化,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应一律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自2007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开具专用发票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照章全额缴纳增值税。

11.纳税人所销售的免税图书资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所销售的免税图书资料,应一律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全部追回后,方可免税。

(2)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12.债转股企业将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鉴于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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