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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闻

全国人大将召集专家学者研讨个税草案,这些热点将受关注

时间:7/12/2018 6:28:35 AM 点击数:554次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草案)目前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7月10日上午已经收到7.5万条意见。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本周四全国人大还将召集部分专家学者研讨个税草案。 

    此次个税草案是1980年以来第七次修正,也是修改范围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由于直接涉及千万老百姓,因此备受关注。 


    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是这次个税改革的亮点之一,也是目前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内容。个税草案首次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并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提至5000元/月(6万元/年),在仍实行3%~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基础上,将3%、10%、20%三档低档税率范围大幅扩大,并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支出。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作个税草案说明时称,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而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6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个税草案。分组审议人员普遍认为,此次修法是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考虑到个税法与百姓自身利益关系密切,建议对草案继续修改完善。 

    一审之后,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在8月和10月份会审议相关法律案,个税如果要在10月1日施行(10月份个税征期在11月15日前),至少在10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获得通过。这意味着史上改革力度最大的个税草案完善时间只有4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列入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常务委员会听取说明并初步审议后,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由法律委员会向下次或者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将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前述消息人士表示,专家学者个税研讨会是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召集,相关部门也会派人参加。因此专家学者可以通过这次会议直接跟政策制定者沟通交流,会议比较重要。 

    在个税草案一审时,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焦点包括个税起征点能否再提高一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内容能否更加清晰等。 


    有网民言论认为,目前5000元/月的综合所得起征点偏低,希望能适度提高。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考虑到低档税率范围扩大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目前起征点比较合适。 
    因此,此次全国人大召集的专家学者研讨会上,个税起征点可能成为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除了个税起征点外,首次采用综合征税可能导致收入来源多元化的个人税负上升也值得关注。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个税草案对收入来源多元化的个人冲击较大,特别是年所得达到一定水平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本来适用的是20%、30%和40%的三级超额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本来按次征收,这就意味着适用20%税率的所得,综合所得之后可能要适用20%以上的税率,乃至45%的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本来税率是20%,综合所得之后税负可能增加更多。稿酬所得,虽然有所得打7折之后合并,但与14%的比例税率相比,相应所得可能适用20%以上的税率,乃至45%的税率。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之后才是所得。直接将这三类所得不作任何扣除就并入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是不合适的。 


    多位财税专家建议,在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收入综合之前,应该扣除一定的经营费用。因此个税草案中对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会否增加费用扣除值得关注,也将成为此次全国人大专家学者会上讨论热点之一。 


    个税45%最高边际税率是否会下调以及税率范围是否会再度调整也可能是专家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此前多位财税专家告诉记者,事实上45%的高税率很难征到税,因此调节作用有限。而且对劳动所得征收最高45%高税率,对那些真正富豪获取的资本所得税率只有20%,尤其是对知识分子、创新创业者等获取的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采用45%最高边际税率,并不利于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在国际竞相减税和吸引高端人才背景下,45%最高边际税率应该适度下降。相应的税率范围也应有所调整。 

    目前个税草案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内容,只有一句"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 


    作为个税法重要构成因素,不少财税专家告诉记者,在税收法定原则下应该对专项附加扣除给予基本说明,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基本含义和大致标准等。 

    因此,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内容也也可能是专家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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