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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行政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全额上缴如何做会计核算?

时间:11/4/2018 10:27:52 AM 点击数:305次


答: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如果是行政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则会计核算如下:

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内容有哪些?

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办理。

本帐户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代收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实际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款项数、应缴而尚未上缴款项数情况。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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