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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后,该员工作为居民个人,对于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实际发放单位预扣预缴后,次月不再需要自行申报,而是应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但如果非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则仍要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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