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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热企业
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规定继续执行“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这是继2004年下发《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8号)制定供热企业优惠政策的延续。
关键词:非现场消费食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对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纳税问题做出规范。
文件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上述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则改变了以前的规定,允许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缴纳增值税,对于非经常性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关键词:资源税若干问题
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05号)等法规文件后,为进一步完善资源税税务管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对部分资源税税务问题做出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3号是对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范围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国税函[1997]628号)
文件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对一些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自产自用产品的课税数量、自产自用产品的征税范围、资源税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率)标准、新旧税制衔接的具体征税规定、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税目、原油和天然气税目、盐税目、铝土矿和耐火粘土税目、石英砂税目和矿泉水等水气矿产税目做出具体规定。
关键词:注协执业质量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加强地方注协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建设,中注协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建设的通知》(会协[2011]113号),进一步加强地方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建设工作。
中注协要求各地注协充分认识加强地方注协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全面修订和完善执业质量检查相关制度办法,严格执行执业质量检查相关制度办法,积极利用好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建设成果。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近日,财政部会计司起草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第5号解释”),现向全国征求意见。
第5号解释对如下问题做出解释:
企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仍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年金资产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采用建设转让方式(B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会计处理问题;
上市公司以向非上市企业定向增发股票为对价,合并非上市企业所属的子公司或取得非上市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在增发后为该非上市企业所控制的业务会计处理问题;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如何确认取得的被购买方无形资产问题;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应当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问题;企业发行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是否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问题;
企业应如何对应交税费进行列报问题;
企业将所属子公司注销变为分公司,应当如何对相关商誉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关键词:税法条例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0号)。
关键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出规定。
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做出修订。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其填报说明。
关键词:涉税鉴证业务指导意见
为了规范注册税务师开展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税协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08号)、《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09号)和《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10号)等三项业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三项意见”)(中税协发[2011]108号)。
“三项意见”是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报审稿)》、《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报审稿)》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报审稿)》及其操作指南和工作底稿(报审稿)中关于实务操作的基本内容为基础,以“指导意见(试行)”的形式发布。
关键词:一般纳税人
为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增值税管理问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公告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关键词:2012CPA业务指导目录
2010年11月,中注协“五代会”将新业务领域拓展上升为行业未来5年发展战略之一。为深入开展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中注协对2010年版《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
《指导目录》所列注册会计师业务项目共计289项,其中,鉴证业务(180)项,相关咨询服务业务(109项)。新增项目27项,其中鉴证业务22项,咨询业务5项,主要涉及中央各部委、地方政府发文规定的新业务项目,特别是示范基地拓展的新业务项目。
关键词:上海增值税税改
为进一步完善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和《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对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船舶代理服务、销售额、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和航空运输企业等涉及的具体问题做出规范。
关键词: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行为,提高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水平,扩大基金会的公开、透明程度,加强政府部门对基金会的监管,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作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和民政部决定加大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力度,近日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文件,对相关问题做出规定。
文件规定,基金会应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依法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登记管理机关为履行监管职责,也可以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进行审计。审计类别主要分为年度审计、离任和换届审计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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