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晚报 | 作者:庞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距离2011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已经过去了七年。正在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个税起征点拟提高至每月5000元,这对于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当然是一大利好。
据计算,以在北京市月薪1万元的普通纳税人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月的情况下,该纳税人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扣除五险一金后的税后收入为7457元;如果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月,并结合“综合所得税率”,在五险一金同等扣除情况下,每月缴纳个税降至83.4元,个税将少缴239.6元/月,一年下来少缴税额将近3000元。这基本上都可以报名参加一次国内游,或者添置一个新家电了。
而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其实还并不是最大的利好——据报道,“草案”拟规定,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这也就是说,个税负担将会更多地考虑纳税人的差异性,像是租房住的人、要还房贷的人、要为孩子读书支付教育费用的人、身患大病医药费开支较大的人等,今后经济负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因为会把相关费用从收入中扣除之后,再去计算应缴纳的个税。
“单身贵族”和上有老下有小或者背负房贷的人,经济负担完全不同,所以此举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更有利于税制公平。同时,“草案”的这一大“亮点”也更有利于纳税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从而进一步提升每个人的幸福感。
当然,“草案”还在审议中,实施细则也需要不断完善。比如说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资格,就应该和不动产登记的全国联网平台相关联,让那些只有一套自住房屋还背着贷款的人,或者是暂时无力购房因而租房的人享受“利好”,把那些贷款买房搞投资的人,或者是本不缺房但因为各种原因去租房的人,排除在税务减免的范围之外。
除了上述的好消息,正在审议的“草案”当中还有一条,也值得所有纳税人,尤其是工薪阶层点赞,那就是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据报道,“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个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工薪阶层,基本上可以说是“最守法”的一群,与此同时,现实中也有个别人,尤其是某些高收入群体利用各种措施避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正是有的放矢之举。正如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贾绍华所说:从税法角度,避税本身就没有合法性,税法不是“跷跷板”,刚性要加强。修正案中做出有关反避税的规定,就是增强税收执行的刚性。
总之,我们期待“草案”的审议通过与顺利实施,从而为工薪阶层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也带来更多的公平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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