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涉税会计

企业开办费用的范畴及税务处理

时间:5/4/2018 10:40:48 AM 点击数:367次

答:开办费指企业在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开办费在转入损益前,是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核算的。只有在开办期结束后,才转入企业的当期损益。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属于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发生的费用支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财税新闻>>税务稽查>>中国财税网首页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