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财税新闻

两部委决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间:4/19/2018 8:50:59 AM 点击数:512次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决定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