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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会计

5月1日后还能开17%或11%的发票吗?,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时间:4/9/2018 10:23:12 AM 点击数:452次

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情况吹风会》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现行17%、11%、6%三档税率调整为16%、10%、6%。

实务理解:

1.是所有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7%税率的降至16%,所有的增值税税率适用11%税率的降至10%;不是部分!

2.通俗的说,2018年5月1日起17%和11%两档税率“没了”;

3.按照2017年7月将13%减并11%的经验和实际存在的情况:

大胆猜测可以放心(如无特殊政策):将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和从11%降至10%,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在2018年5月1日后需开具发票,或者发生冲红重开、作废重开的情况,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即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应按照17%或11%税率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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