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进入小程序
业务咨询电话:
18001350776
010-65577008
邮箱: shengjunlong@126.com
QQ: 919524354
QQ: 1021226218
(8:00--18:00)
一、工程施工期间无偿提供给职工的饮食应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
1、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施工人员)
--间接费用(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支付饮食费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如果饮食是由单位的职工食堂提供,也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补贴给食堂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京ICP备13006748号
咨询电话010-65577008
邮箱:shengjunlong@126.com shengdalong@126.com
在线企业客服QQ:919524354 1021226218
服务热线:18001350776 15001393627 18610868600
版权所有 中国财税网 您是第 10006343 位浏览者 -9883'/**/IN/**/BOOLEAN/**/MODE)/**/ORDER/**/BY/**/1729--/**/rz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