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涉税会计

红字通知单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怎么做?

时间:3/15/2018 1:42:52 PM 点击数:580次

答:收到红字发票时所做的分录同采购发票一样,只不过是金额是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要换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即可.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红字通知单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怎么做?

红字通知单要怎么开?

答:销货方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需说明专用发票未认证抵扣)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需说明专发票未交付给购买方)

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但超过开具发票次月的,视同发票已交付购买方,参照第一条处理.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