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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新闻

全国最大单笔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超四亿元税款入库

时间:4/9/2012 1:44:50 PM 点击数:1280次

据2012年4月6日的《中国税务报》作者王心和王跃峰报道,近日,全国最大单笔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所得税4.03亿元在山西省成功入库,是由境外非居民企业BVI公司间接转让山西省一家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能源公司)股权产生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这是继2011年日本某公司间接转让康师傅饮品(BVI)有限公司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3.06亿元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高。

2011年3月,山西省晋城市国税局在重点税源监控中发现,拥有山西能源公司56%股权的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被其母公司BVI公司以6.69亿美元整体转让给在香港注册的某煤业控股公司。

山西能源公司(股权转让间接标的公司,居民)-------香港某公司(股权转让直接标的公司,非居民)-------BVI某能源控股公司(股权转让方即原股东,非居民,无法享受协定待遇)

据了解,山西能源公司是我国首家中外合作的大型煤炭企业,2000年5月由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经过数次股权转让后,香港公司拥有了其中56%的股权(香港公司系BVI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晋城市国税局在获知这一信息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征管措施和对策,开始了近一年的艰难征收过程。

晋城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BVI公司此次间接股权转让形成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数额高达4亿多元,是迄今为止山西省也是全国最大的单笔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所得税。由于此次股权转让外方股东组织结构复杂,股权变动次数多且过程复杂,为了准确确定股权转让收入、成本扣除,如何加收滞纳金、罚款,以及如何用外汇缴纳税款等问题,晋城市国税局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多次深入山西能源公司了解股权转让有关情况,掌握股东变化信息,同时向股权转让双方发出税务事项告知书,要求其依法提供相关资料。

2011年7月,受让方某煤业控股公司代表进驻山西能源公司后,晋城市国税局在第一时间对其开展政策宣传,让其了解相关的协税义务和法律责任,并要求加强与股权转让方的沟通联系。在采取政策宣传、下发税务事项告知书等措施后,税务机关先后与BVI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转让方代表,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收入、成本确定问题进行了数次沟通、谈判。在数次沟通、谈判未果的情况下,晋城市国税局与受让方某煤业控股公司积极协商,做好从未支付转让款中扣缴税款的准备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境外非居民企业BVI公司终于认可了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的收入、成本确定方法,同意依法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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