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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7年第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7-09-22 字体: 【大】 【中】 【小】 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结束。在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程序后,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录取60名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 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首次集中培训计划于2017年10月上旬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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