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11/4/2018 9:58:39 AM 点击数:574次

会考〔20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按照《关于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8〕1号)精神,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涉税会计>>财税服务>>中国财税网首页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