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问题解答

旅游业纳税人,11月1日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11月申报9、10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期末余额仍有没有差额完的数额。此部分没有差额完的数额对应的销售额中一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已经发生并申报纳税的销售额,一部分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才发生的销售额,但是由于差额凭证提前取得,已经在申报表中填写。那么没有差额完的部分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是否还能继续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联系我们的专家于老师,电话:18610868600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