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本网站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密码找回
,欢迎您来到中国财税网! 退出
站内公告:
  • 《北京盛君隆会计师事务所》《公信诚资产评估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中标,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服务供应商。

问题解答

个人之间房屋交换如何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联系我们的专家于老师,电话:18610868600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