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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北京企业雇佣的临时工是否属于计算残保金时的“在职职工”?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8〕1271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联系我们的专家于老师,电话:1861086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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