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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项目推荐注意事项

时间:1/22/2013 5:58:21 PM 点击数:1716次

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是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最基本的义务,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通常应尽的诚信义务呢通常有下列三种:①股权转让方诚信披露目标公司对外负债义务。 ②股权转让方诚信披露目标公司对外担保义务。 ③股权转让方诚信披露目标公司相关诉讼纠纷义务。 

 

股权出让方作为原股东,最大的法律风险是一旦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受让方已经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但是却拖延支付转让价款。这将使出让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利保障。针对这个风险需要特别注意:

(一)调查受让方的资金及资信状况,看对方是否有充足的资金实力。

(二)争取约定由受让方提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股权转让款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如果需要分期付款则必须约定如果对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可以约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数额或者按照转让价款一定比例(如等同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万分之四)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加大对受让方违约责任的惩罚力度促使其及时支付。

(四)如约定先交割股权再付款,或者对方资信记录不佳,建议在股权交割前办就要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即由受让方在股权交割完成后以其名下的股权向出让方提供担保。如果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出让方可以行使质押权,要求返还股权,这样就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出让方的权利,防止出现股权无法取回、转让款无法取得的两难局面。

(五)如果转让款不能及时到位,还可以由受让人提供其他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抵押、质押等担保。

(六)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必须在签订协议前,预先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否则如果一旦其他股东不同意或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可能使出让方由于无法履行义务而承担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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